问题 | 对他人进行辱骂并保持有证据,如何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侮辱他人的行为并非普遍意义上的犯罪范畴。所谓犯罪,通常是指涉案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确立的相关规定,然而针对侮辱他人这一行为,通常是由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管辖和规制的。
其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规定,传播者在公开场所对他人实施侮辱或捏造事实进行诽谤的话,将会受到不超过五天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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