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不分青红皂白批评学生违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教师在公共场合对学生进行适度的批评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然而,若教师在公共场所实施不当行为将学生置于处于所有人面前的难堪境地,从而损害了学生的这种做法便构成违法。 根据现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公民乃民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 因此,社会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无权利用使他人闻之羞愧、言辞污蔑等有损其名誉的行径去破坏他人的荣誉和尊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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