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辱骂他人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恶言相向或出口伤人有可能被视为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当持有“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严重且足以扰乱社会秩序时,将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将面临最高长达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是管制等刑事处罚; (2)而如果采取“辱骂他人”的方式进行公开侮辱,而且这种行为极其严重并已达到犯罪程度的话,就会构成侮辱罪,由此将受到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在内的多种刑罚,甚至还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