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四十二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存在下述任意行为之一时,应给予责任人5个自然日内的拘役或最多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行为严重者,应给予责任人在5个自然日至10个自然日之间的拘役,并且可同时处以最少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意图通过写下恐吓信件或采用其他手段来威胁他人性命安全; 2、有意进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虚假事实对他人造谣、诋毁的行为; 3、捏造事实恶意诬告他人,意图利用刑事法律责任对他人追究或者对其施加治安管理处罚;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甚至打击报复的行为; 5、持续不断地向他人发送淫秽色情、侮辱性、恐吓以及其他性质恶劣的信息,干扰了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 6、秘密进行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的私人秘密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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