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如何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必须有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的行为。 2、刊载的必须是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对出版物的出版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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