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知识产权罪名伪劣产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伪劣产品认定标准,一般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是产品的质量达不到相关权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准则,其次是通过虚假陈述和低级劣质手段来替代真正的产品或服务,第三种情形是产品已经丧失其正常功能,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最后一个就是产品在面市时所标示的品质等级与真实状况存在无法容忍的差距。 对于以上几种情形,我们会全方位地考虑到构成产品本身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工艺技术、以及经过严密检测后得出的产品质量学业报告书、以及产品表面的标识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以达到精确的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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