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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包装没有生产厂家是三无产品吗
分类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解答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三无产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然而在广泛使用中,它已逐渐演变为一种大众化的称谓,通常用来描述那些未标注生产日期,未配备质量合格证(或者说生产许可证)以及缺乏生产者名称标志的商品。
当然,也有人主张将其理解为:
三无产品即是无生产厂商的明确标识,没有生产场地的确切地址,同时缺少生产卫生许可证的特定编码的商品。
此外,也存在着另一种解释,即认为三无产品是指未标明制造商名称,未提供详细生产地点,以及无任何品牌商标的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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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