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犯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依法患有精神疾病者(包括限制性精神疾病及全然性精神疾病)而言,他们在不同情境下应否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复杂程度。
例如,对于部分限制定义下的精神病患者,若其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了特定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需要对这些行为负责,并且在情节较为严重时,甚至可能被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 然而,当这类患者处于疾病发作期时,他们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却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至于那些全然性精神疾病患者,他们同样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仍需承担起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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