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困难户以及农村困难农户在住房安全方面所能获得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是针对五保户补贴的相关信息: 依照规定,经济条件较为恶劣,且居住于三级危房中的五保户可获得3500元的补贴金;居住于二级危房中的五保户则可享受6500元的补贴;而对于居住于一级危房之中的五保户,他们将有机会得到22000元的补贴。 接下来我们要提到的是适用于低保户的补贴政策: 同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住在三级危房里的低保户可以领取2000元的补贴款;而居住在二级危房内的低保户则能获得3500元的资助; 至于那些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确属贫困群体的低保户,他们也能享有高达20000元的补贴力度。 当然,残疾人困难户也不例外。 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 经济状况堪忧、生活水平低下且居住于三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困难户,均可获得2500元的补贴;而要是他们居住在二级危房中,那么他们将有机会享受到4000元的帮扶;相比之下,若身居一级危房,他们更有可能得到12000元的专项补贴。 最后向大家介绍农村困难农户的相关福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居住在三级危房中的农村困难农户将能够领到2200元的补贴;居住在二级危房内的农村困难农户则能获得3500元的救助; 至于那些家住一级危房且的确处于贫困状态的农民朋友们,他们更有机会获得5500元的专项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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