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市工资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南通地区,经过调整后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所提升。
具体而言,在港闸区、崇川区以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地范围内,由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人民币660元;而对于海门市与启东市的低收入居民群体而言,他们所享有的城市及乡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将设定为每个月640元的水平;针对如皋市、海安市及如东县本地居民,同样适用于城市及其周边乡村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则是每个人620元。 除此之外,通州区和通州湾示范区所在的城市地区,其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水平将提升至660元,而农村地区则会维持在每月640元的标准不变。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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