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护人员一二三级防护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务人员的防护应当根据接诊患者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级防护标准: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二级防护标准:适用于进入呼吸道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实施可引发气溶胶操作的医务人员。 医护人员除了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应当将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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