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后如何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居离婚申请的流程如下:
倘若夫妻双方能够针对子女抚养以及是否自愿离婚等事项进行合理的商议,并且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首先需要签订书面形式的离婚协定。 然后,两人需携手共同向当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您的是,政府为了让每对夫妻对于自己的决定有更深入的思考,设立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作为前置条件。 如果经过冷静期后,两位均同意离婚,我们将会为您颁发正式的离婚证书。 然而,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两位无法满足登记离婚所必需的法定要求,无法顺利地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话,他们可以选择向受理离婚案件的法庭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证明由于情感上的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之久,且经过相应的调解无效之后,法庭才能批准其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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