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一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一种目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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