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在校打闹一方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双方都是没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像不满八周岁的那些小孩子。
要是学校没尽到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学校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就行。 再比如双方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要是学校没尽到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学校就承担跟它的过错相应的责任。 要是当事人自己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去承担责任。 要是受伤的那方是因为自己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导致受伤的,那对方以及学校可能就会减轻责任或者都不承担责任。 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得考虑学校的管理措施,双方的年龄以及行为能力,还有事发的原因等等这些因素。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7岁)与小李(6岁)在学校课间玩耍时,小朱不慎撞倒小李致其受伤。小李家长认为学校未有效管理,应担责;学校则称已尽教育管理职责。另,小胡(9岁)与小丽(10岁)玩耍时发生冲突致小丽受伤,小丽有一定过错,责任划分存争议。小静受伤系自身重大过失,责任承担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均无民事行为能力,若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需担责;若尽到职责,可不担责。 2、小胡与小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若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按各自过错担责。 3、小静因自身重大过失受伤,对方及学校可能减轻或不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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