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老师和幼儿园谁承担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儿童在幼儿园发生损伤事件时,幼儿园往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教师对此负有过失行为,如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应尽的监管及照拂责任等,则对应负责的幼儿园便需承受此种责任。 经过幼儿园对此事的全面承责之后,该机构可向那些有严重过错之嫌的教师提出追索要求。 在通常情况下,幼儿园对于受托照顾的在校学生具有教育、管理以及防护的法定义务,这就意味着他们有责任确保幼儿享有绝对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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