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赔偿款要开发票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纠纷解决中的赔偿金支付并不要求开具发票。
这种赔偿金的支付往往源于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而达成的共识,并未涉及到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然而,当这种赔偿金的支付源于诸如合同违约这样的商业交易性质因素时,可能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决定是否需要开具相应的发票了。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还是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只要其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都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以由付款方将发票开具给收款方。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和解赔偿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的问题,还应该结合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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