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投诉燃气公司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燃气公司的服务有所不满,可以选择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假设这家燃气公司为国家所有制性质,那么您便可尝试拨通该公司所公开的全国客户关怀中心或专属专线电话及时反馈问题; 2、您亦可前往投诉局递交书面投诉材料,由投诉部门统一受理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投诉事件; 3、倘若您对此事更倾向于在线解决,那么网络投诉便是一个不错的途径; 4、您还可选择拨打市长热线以求获得帮助; 5、当然,也可大胆向燃气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投诉; 以及最后的一种方式: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无论您选择何种渠道进行投诉,都务必要保证提供详尽明确的投诉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以期相关部门或机构能够对您的投诉事项做出有针对性且高效的处理。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八)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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