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产品赔偿多少倍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相关条款规定:倘若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了欺骗性的手段提供各类商品或服务时,应当依据消费者要求,以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为基础,额外赔偿消费者因其欺诈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金额,该项追加赔偿的金额应不少于消费者所购商品的价格或所支付服务费用等额的三倍;
若此时追加补偿的金额低于五百元人民币,则需按上述标准强制执行以达到五百元人民币的数额。 此外,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则依照当时的具体规定执行。 经营方若明知该种商品或服务存有潜在缺陷且仍继续向消费者销售,由此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人身生命或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者,则受害方可依法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依照该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同时亦享有要求经营者加倍赔偿所受损失的权利,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所受损失的两倍。 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假冒伪劣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获得所购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等额的三倍赔偿。 然而,若在此过程中所获赔偿金额未达五百元人民币,则需要按五百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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