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保险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处理不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时,我们将按照案件数量进行计酬,每个案件的酬金上限为7000元人民币。
2、对于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会按照标的额的不同区间采用分阶段累加计算方式收取费用。除了每个案件需缴纳的基本服务费用不得超过7000元以外,还可以根据争议标的总额,以不超过以下规定的标准额外收取费用。争议标的额在100,000元以内的部分,我们将予以免收; 100,000至5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的费用; 500,000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的费用; 1,000,000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的费用; 5,000,000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的费用; 10,000,000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的费用;而当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0元时,则仅收取0.5%的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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