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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之前得病保险不理赔怎样处理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先前所患疾病遭保险公司拒赔,应如何妥善处理?
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您可考虑向所在地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提出投诉,或申请仲裁。如前两种途径均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您亦可行使法律赋予您的诉讼权利。
投诉乃是指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人对涉嫌违法的相关企业所采取的旨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动。在这一过程中,投诉人即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体本身。
而消费者投诉则特指消费者因日常生活所需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之间产生了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纠纷,继而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调解,以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仲裁通常是指当事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此裁决约束的一种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应当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保险费交付之日起六十日内,确定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要求保险人重新核定。
3.《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诉讼标的为保险金给付的,应当提交保险合同、保险单、索赔书据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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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2: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