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存疑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保险代理人和负责人相比于被保险人通常具有更加专业化和丰富的解决问题的经验,因此他们的介入有时的确能够发挥作用,取得良好的结果。
2.据传言,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服务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金银奖杯,因为良好的声誉胜过所有的奖励。因此,投诉处理也是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只要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就必须进行立案并进行后续追踪处理。理赔经办人员同样惧怕投诉,因为有效的投诉往往与个人收入紧密相连,没有人愿意为了工作而放弃金钱。 3.当消费者无法通过前述三种途径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时,向当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提出投诉无疑是最后的选择。银保监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机构,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同时将结果公开发布在官方网站上。保险公司收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后,必然会高度重视,这绝非是可以随意丢弃在垃圾桶里的文件,而是需要认真对待,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案件处理过程或结论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年度投诉排名不佳,那么保险公司不仅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还可能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拓展以及经营业绩。 4.如果上述三种方式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便是被保险人的终极武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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