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户小车过到私人身上需要什么手续几年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将单位的机动车辆转让至私人手中的情况而言,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私人提供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以及私人户籍簿的原稿; 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始副本; 汽车行驶证的原件; 车辆副证明书; 以及车船使用税的凭证; 以及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的原始副本。 当单位的机动车辆转让至私人名下后,即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主意需要说明的是,原本归于单位财产的机动车辆,在变更为私人所有时,实际上是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而这种变更行为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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