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店产品标题含有低盐,违规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相关规定,若出现违反该法律且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则将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勒令相关广告暂时停止发布,同时强制要求广告制作方在其区域内快速消除此类不良影响。同时,处罚力度也将会依照具体情况,对广告费用进行三至五倍的罚款,如广告费用若无法准确计算或者过于明显地过低,则可能面临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于那些两年之内有至少三次上述违规行为或者存在其它性质较为恶劣情形的单位或个人,还会加大处罚力度,适用五到十倍的广告费用罚款,同样地,如果广告费用仍无法准确计算或者依然明显偏低,可能被要求支付高达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罚款。倘若情况极为恶劣,有关部门还有权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甚至由广告审查机构撤销先前的广告审查资格,以及在未来一年时间内暂停受理其所有广告审查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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