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有奖销售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商家所设立的奖项类型、获奖条件、奖励金数额或奖品等方面的有奖销售信息未予明确规定,对消费者的直接兑奖产生了较大影响;(二)故意虚构奖项或蓄意安排内定人员中奖,采取这种不诚实手段进行有奖销售活动;(三)在抽奖形式的有奖销售活动中,最高奖项的金额超过五万元。若经营者存在上述不当有奖销售的情况,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依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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