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营运一定要抓现行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营运问题,即便未能抓获现场,亦可进行相应处罚。
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未经合法许可,擅自以道路运输为业者,由县级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勒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如已获得违法所得者,则要一律予以没收; 此外,情节严重者要处以违法所得两倍至十倍之间的罚金。 在此需明确一点,“非法营运”是指在未取得营运权利的情况下仍施实了营运行为,具体说来便是指未按照相关规定领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营许可证,以及超出所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运作。 若无明显的金钱交易行为或是无法查证到金钱交易所存在的事实,那么就难以判定为非法营运。 另外,我们还应了解如下信息: 所谓的“道路运输经营”,包含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两个重要部分。 所谓“道路运输”,主要是指利用交通运输工具在道路上输送乘客或运输货物的活动。 依照此类活动是否以营利为主要动机,可以将其划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而对于经营性道路运输来说,即指在社会服务领域内提供服务、产生费用结算或生成报酬的道路运输活动。 在这类运营活动中,除了运费独自结算之外,还包括了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共同计算,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共同计算,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共同计算等多种不同的结算方式。 至于非经营性的道路运输,实质上是指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生活需求,并不产生费用结算甚至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行动。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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