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不允许在里面添加对人体有害的防腐剂,还有色素或者其他化学性香料。
各国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都是不同的,根据全球卫生组织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应该有意识的低于食品本身,主要是用来改善食品的外观,方便更好保存住味道延长保质期的作用。 根据这个定义,用来增强食品营养成分的强化剂是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食品添加剂主要用来改善色香味和防腐,而且主要原料必须是纯天然的或者是健康的人工合成,超过了这个标准则是不合格。 如果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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