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被盗刷,商家是不是应该承当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内的判例表明,商家只要对信用卡背后签名进行形式审查,并且消费单上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签名没有显而易见的重大差异,商家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的,信用卡持卡人应当对信用卡丢失,并遭他人盗刷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因此,只要商家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对持卡人的签名进行了必要的核对,则你很难向商家主张权利。 建议向商家索要持卡人在消费记录中签字确认单据,以比对字迹是否与卡背面签字相同或相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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