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断了腿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医疗费用:
涵盖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实际支出。 住院费指住院期间产生的床位费、诊疗费等;医药费包含购买药品的费用;护理费是护理人员照顾产生的费用;营养费用于补充营养恢复身体。 所有支出都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后续索赔。 2.残疾赔偿金: 按伤残等级计算,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自定残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3.误工费: 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主张赔偿。 5.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 此外,可主张财产损失等合理费用。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小李受伤住院。治疗期间产生住院费、医药费等费用,出院后经鉴定构成伤残。小李要求小朱赔偿各项费用,小朱对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误工费计算方式存在异议,双方协商不成,小李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医疗费用,小李应保留好住院费、医药费等相关票据,按实际支出主张赔偿,以便法院核实具体金额。 2、残疾赔偿金应按伤残等级,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规定年限计算。 3、误工费方面,若小李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相应标准计算。 4、交通费凭票据主张。 5、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等酌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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