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神志不清有民事能力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神志不清的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 当一个人由于精神疾病,像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导致精神失常,或者因脑部受到严重损伤,如车祸造成大脑组织受损等原因,完全丧失了对自身行为的辨认能力时,就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实施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 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 若一个人只是部分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对于这类人群,他们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像接受他人的赠与,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因患严重精神分裂症发作时神志不清,与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小胡脑部疾病偶尔神志不清,接受了小丽的赠与,后又在不清醒时欲进行大额消费。争议点在于神志不清状态下他们实施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因严重精神分裂症发作神志不清,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小胡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的纯获利益行为有效,不清醒时大额消费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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