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后营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营养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伤情状况以及相关的医疗证明等资料。
通常来说,是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基准,并且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所给出的意见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经过鉴定之后被认定构成了伤残,那么营养费的计算期限就需要结合伤残等级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确定。 一般情况下会有一个特定的时间范围,就好比十级伤残,通常其营养费的计算期限大概在30至90日左右。 而具体的营养费数额,必须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情、当地的生活水平等一系列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 不过,最终的营养费数额还是需要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合理性。 案情回顾: 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小朱主张营养费按90日计算,每日50元,共计4500元。小李作为责任方则认为应按30日计算,每日30元,只需支付900元,双方就营养费数额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的营养费计算期限及每日标准,需结合其实际伤情及医疗证明等资料判断是否合理,因构成十级伤残,其主张90日有一定依据,但每日50元是否符合当地生活水平存疑。 2、小李主张按30日及每日30元计算,虽有一般标准参考,但未充分考虑小朱伤残情况,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定,确保营养费数额公正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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