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必须本人去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事故责任认定这一事项,并非一定得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通常来讲,当事人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办理相关手续的。 倘若当事人由于受伤情况而无法亲自到场,或者身处外地等原因导致不能亲自参与,此时代理人就需要带上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自身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这样一来,代理人便能以合法的身份代表当事人参与到事故责任认定的整个过程当中。 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比如涉及到刑事案件等情况时,可能就会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配合相关的调查等工作。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必须得本人去办理事故责任认定,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来处理这一事宜。 无论是委托代理人还是本人亲自到场,都应当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来保障事故责任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小朱受伤行动不便,便委托小李带上自己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去办理。但工作人员小胡称这是特殊刑事案件相关,必须小朱本人到场。小朱认为自己符合委托办理条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常规,当事人可委托他人办理事故责任认定,小朱受伤无法到场委托小李办理是合理的。 2、小胡称是刑事案件特殊情况需本人到场,但未明确该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相关,若不属于则不应拒绝小李的代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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