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多人打一人怎么分民事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成年人出现多人打一人的情况时,需要细致地确定民事责任。
首先,如果参与打人的所有未成年人均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他们的监护人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里要明确的是,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的话,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侵权责任的。 2.其次,倘若有部分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那就得根据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另外,对于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如果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那么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总之,在处理这类民事责任问题时,一定要综合考虑各个未成年人的具体行为、他们的过错程度以及监护人的监护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这样才能公平、合理地划分民事责任,避免出现不合理的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殴打小静,三人皆未成年。小朱、小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小胡未达。小胡监护人称已尽监护职责,不应担责;小朱监护人主张自家孩子非主犯,责任应减轻,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小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其监护人需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监护人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 2、小胡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若存在教唆、帮助行为的人,需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亦应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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