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是怎么鉴定出来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的鉴定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在误工时间方面,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来确定。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收入状况,存在两种情形。 其一,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其二,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倘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害人必须提供诸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此来支撑其误工费的主张。 倘若在误工费的认定上存在争议,可能就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具体的误工费数额。 这样能确保误工费的计算更加准确、合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误工一段时间。小朱主张误工费,但与肇事者小李在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上存在争议。小朱称医疗机构证明误工时间较长且自己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但小李对此有疑。小朱无固定收入且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小李对小朱参照的工资标准也有异议。 案情分析: 1、误工时间若存在争议,应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若致残持续误工,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小朱无固定收入又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合理的,但需提供证据支撑,否则难以确定误工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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