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了伤情鉴定还要做伤残鉴定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伤势鉴定与伤残鉴定的目的以及适用范围存在显著差异。
伤势鉴定主要被应用于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定性判定,具体表现为确认加害方是否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并以此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 而伤亡鉴定则侧重于民事赔偿领域,其主要任务是确定因伤害事件造成的人身损害程度达到何种等级,从而进一步计算出应当赔付给受害者的经济补偿金额。 例如,在交通肇事、工伤事故等各类民事争议案件中,伤残鉴定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般而言,当涉及到民事赔偿维权的问题时,伤残鉴定往往成为必要环节之一。 然而,是否必须进行伤残鉴定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诉求进行综合考量。 例如,在一些相对简易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若当事人双方能够就赔偿问题达成友好协定,可能并不一定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程序。 总的来说,应根据个案性质、赔偿事宜的协商进展情况等多个维度来做出最终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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