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数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身体残疾的被害人所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的年期是根据其年龄来进行确定的。
具体而言,对于年纪不满六十周岁的被害人来说,其赔偿年期为二十年; 若其年龄已达或超过六十周岁,则根据其每增长一岁而相应递减一年的原则进行计算; 若被害者的年龄达到或者超过七十五周岁,那么其赔偿年期将统一按照五年来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五十岁的被害人遭受了身体残疾,那么他/她所能获得的赔偿年期就应该是二十年; 若是一位七十岁的被害人,那么她/他所能获得的赔偿年期则变为十年。 这样的计算方式旨在在确保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到了年龄因素可能给其未来收入和生活带来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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