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人身损害保险也要走伤残鉴定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一般而言,若欲获取人身损害保险的赔偿金,则可能需先进行伤残鉴定。
若保险合同已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形下需经过伤残鉴予以确定赔偿数额,那么便往往需执行该鉴定程序。 伤残鉴定可借助专业技术手段,确保准确判定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及程度,从而为保险公司进行合理的理赔行为提供科学依据。 反之,若未能实施伤残鉴定,则可能导致无法精确界定赔偿范围与标准,进而影响到保险理赔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然而,若保险合同并无明确规定,且双方对于赔偿金额能达成共识,那么或许并不一定必须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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