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抚养费到哪个地方起诉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律诉讼中涉及到的抚养费用问题,其主要的司法审理机构通常为被告所在地区域内的基层人民法院。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址与其频繁旅行居住地并不相同,则应当由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进行直接管辖。 在此需要特别明确的是,这里提到的“住所”一词,特指的是当事人的正式户籍登记地点。 而“经常居住地”则是从当事人离开自己的法定住所开始计算,直至起诉事件发生为止,已经持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并以此作为生活和工作的主要场所,但病人在医院就诊或治疗期间,其居住地则不得被视为“经常居住地”。 除此之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您无法确定被告的具体住址或者经常居住地,您仍然有权向您自身所在地区域内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也会予以接受。 然而,在受理案件之后,如若发现该案的管辖权并不足以满足法律的相关要求,那么该法院可能会将案件移交至具备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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