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人不给医药费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加害者不愿负担治疗所需费用,受害方应优先寻求与加害方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和解。
若协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受害方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展开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置。 在此过程中,受害方亦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等方面的经济补偿。 在民事诉讼环节,受害方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其诉求,例如医疗费用收据、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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