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保险医药费有哪些不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经合法批准,在非正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2.除自杀、自残行为(精神疾病患者除外)之外的其他医疗情况; 3.发生于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以及由于犯罪活动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导致的身体损伤与疾病; 4.由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引发的医疗费用; 5.因美容、矫正畸形、生理缺陷等原因而接受治疗的情况; 6.符合工伤保险(包括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畴的医疗费用; 7.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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