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欠款能否要精神损失费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主要应用于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或者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特定财物所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进行救济的情境之中。
然而,讨回欠款这一行为通常所涉及到的乃是债权债务关系,并未牵涉到任何形式的人身权益或者特定物品的所有权问题。 因此,除非可以明确证明在追讨欠款的整个过程中存在针对人身权益的侵权行为,并且其已经导致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否则一般情况下是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在实际操作中,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予以支持,否则仅仅因为追讨欠款就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往往很难获得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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