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5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为固定的三年期限,其起算日应为权利人生成较早地感知到或预见到自身权益所受之侵害之时,亦或是义务人知道或意识到自己需要承担此项法定义务之日。
若过了二十年这个法定时限范围,因法理上的原因,人民法院将不再对其提供保护措施,但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形时,人民法院也可应权利人的请求批准相应的时长延续。 关于借款违约一事,已经过去了五个完整年份,若在此期间内,权利人并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维权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完成,除非出现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特殊情况。 然而,如果权利人在这五年间已经采取了诸如催收欠款、与债务人进行债务偿还谈判等积极的维权举措,那么诉讼时效可能尚未完全结束。 因此,能否提起诉讼,关键在于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完成。 若诉讼时效已超过三年的法定时限,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能无法再提供保护。 若权利人认为存在特殊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请求。 强烈建议各位在寻求诉讼解决方案之前先咨询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以便明确具体法律条款的适用情况和诉讼时效阶段本人所处的实际困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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