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完架回家路上摔死了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如若有人在打架斗殴后归家途中因不慎跌倒而导致身亡,那么这一情况之下,法律责任应该依据详细的分析进行判定。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打架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受害者的侵权行为。 若是如此,根据此条款,加害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合理支出,以及丧葬费用与死亡赔偿金。 然而,对于受害者摔倒致死的具体情形,还需进一步展开调查。 倘若摔倒是由受害者自身的疏忽大意(例如行走过程中玩弄手机分散注意力)所引发,那么加害方或许无需承担责任或仅需承担部分责任。 反之,若加害方的行为是导致受害者摔倒的主要诱因,那么加害方可能需要承担更为重大的责任。 总而言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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