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中对于人身伤害赔偿之诉求所涉及的法定时效应特别小心谨慎地加以理解和把握。
通常来说,此类诉讼请求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这也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然而,如果法律另行做出明确规定的话,我们就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当我们讨论到时间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时,就需要从权利人了解或应当知情自己权益受损及义务方责任之际算起。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我们的法律更赋予了权利人申请延长时限的权利。 但是务必注意,自权利遭受实质损害之日起,若已经度过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换句话说,超过二十年内未曾主张自身权益的,便意味着视为自动放弃了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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