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误工费”,乃是指在损害赔偿责任方应当向遭遇损害的个体/集体支付费用的过程中,因为受害者在受到伤害后需要进行全面的治疗与康复(即误工时间),从而使得其无法像平常时期那样正常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收入。
具体而言: 1.对于具备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来说: 其误工费损失应按照实际收入减少的部分来计算赔偿金额。 2.对于不存在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来说: 可按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来计算; 倘若受害者无法提供有关其过去三年内平均收入水平的证据,则可参照起诉所在地区的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在上一财政年度内的所有从业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来加以衡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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