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强拆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乃是针对自然人之身或部分财产权利遭非法侵犯,进而造成身心或财产损失,且承受精神折磨之际,受害者本人及其逝世后之近亲,方得请求加害人给与相应赔偿的民法法律制度。
2.此类精神损害之发生,通常包含两类状况,即由于遭受有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引发的精神损害,以及未经有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 3.精神损害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为受害者能感受到的精神损害,称之为积极精神损害; 二为受害者因心智丧失或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则被称为消极精神损害。 4.若受害者因侵权行为所致精神损害达一定程度,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此举实属必要,亦符合法律之基本精神。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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