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砍伤人后坐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确。
当我们提到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时,必须指出的是,尽管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妨碍当事人继续履行其应负的民事责任,但这两者绝非相互排斥,亦即,坐牢无法等同于摆脱民事赔偿的责任。 在这里我们想提醒大家,当案件进入公诉程序之时,无论是受害者本人、其近亲还是委托的代理人,都有权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而对于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除了医药费以外,还应当支付相应的护理费、交通费及因工作耽误而减少的收入。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这些费用应当是用作治疗和恢复期间所必需的。 相信通过精确的计算和恰当的分配,一定能够让身受损害之人收到足够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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