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满18岁是否一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成年个体并不绝对意味着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未满八周岁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士; 而八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均为有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后,经过谨慎评估其智力与情感状态后,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全的成年人方可被视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因而,仅针对十八岁以上且智力与情绪状况健全的成年人而言,才可被视作法定意义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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