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康复后面部没有十厘米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治愈过程结束之后,应立即向相关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依据所鉴定出的伤残程度,结合受伤人员的具体身份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抚养的亲属和是否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等因素,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以下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具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等。 如果面部因事故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您还可以额外要求对方支付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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