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三年不理赔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若对方保险公司拒绝对相关赔偿进行处理,您有权寻求对方当事人的实际赔偿补偿,或直接向适用法律权限范围内的法院提起申诉。
依据法律条款的具体规范,倘若任何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体健康受损,则需承担支付受害者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服务费用、交通出行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以及因受害者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对于造成伤势严重的受害者而言,还需要额外承担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及伤残赔偿金;如果受害者不幸离世,其家属还应获得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当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存在分歧时,双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介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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