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受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各类案件的受理费用均有明确准则。
其中包括: 第一,关于财产案件的受理费问题,该类案件根据诉讼主体请求的标的金额或商品价值额度,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阶段累积缴纳。 第二,关于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每宗离婚案需支付50元至300元不等的受理费用,若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且总财产数额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任何法律费用。 然而,若财产总额突破上述限制,则需按比例补足相应的收费项目。 第三,针对侵害了他人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以及荣誉权等非物质性人格权益的案件,每起案件需要支付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受理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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